房建总承包三级
发布日期:2021-04-17 15:41浏览次数:133
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下列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1>高度不超过200米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
<2>高度小于240米的结构工程。
2、二级资质:
可以承接以下建设项目的建设: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
<2>高度不超过120米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0平方米的单体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
<4>单跨小于39米的建设项目。
3、三级资质:
可以承接以下建设项目的建设:
<1>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
<2>高度不超过70米的构筑物建设工程;
<3>建筑面积不足12,000平方米的单体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
<4>跨度不超过27米的建设项目。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