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甲级资质标准
17.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17.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17. 1.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
(3)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 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2项。
17.2乙级资质标准
1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17.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30人。
17.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 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 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